8月23日下午,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到我县开展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立法调研,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凌小宏陪同调研。
调研组一行在县人大常委会、文广新局、法制、住建、方志办、大柘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姚雨平旧居——宝善居,详细了解我县围龙屋的建设规模和保护现状。随后,在县迎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,参会人员结合各自领域的实际情况,对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。据调查统计,我县共有围龙屋59处,其中文保单位11处、不可移动文物26处、历史建筑12处、其它10处。从保存现状来分,良好14处、中等26处、较差19处,保存现状令人堪忧。为进一步加强客家围龙屋的保护,更好地传承优秀客家传统文化,今年初,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。目前,该《条例》已通过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二审,正进入第三审征求意见阶段,有望明年出台实施。该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将成为梅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,继《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》之后的第二部实体法,标志着客家围龙屋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。
市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客家围龙屋保护工作,并强调,平远要结合实际,进一步对全县客家围龙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,对围龙屋历史文化等方面进行专项深入研究,全力推进客家围龙屋的保护与开发。同时,调研组表示,将充分利用好此次调研成果,结合实际,认真研究讨论,进一步修改完善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征求意见稿,确保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更具特色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切实提高立法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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