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宣传泗水镇“八村联动”建设美丽乡村活动,全面展示泗水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传统民俗风情,决定举办“山水烂漫•醉美泗水”摄影大赛活动。
一、活动名称:
“山水烂漫•醉美泗水”摄影大赛
二、组织单位:
主办单位:平远县泗水镇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平远县摄影家协会、中国民俗摄影协会客家人分队
协办单位:梅州市摄影家协会、平远县文联
网络支持:平远家园网、平远摄影网
三、活动时间:
2014年5月15日——8月15日
四、参赛对象:
梅州市各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
五、活动主题:为推进泗水生态文明建设,打造泗水文化旅游特色,用独特的摄影视角,聚焦泗水的自然风光、生态环境、人文风貌等,反映建设美丽乡村的新举措和新面貌。参赛作品须在泗水镇内拍摄。
六、主要内容:
(一)反映自然风光和绿色生态建设。
(二)反映美丽乡村、自然景观。
(三)反映传统民俗和风土人情。
(四)反映特色产业、产品,经济社会发展新面貌等。
七、参赛规则:
(一)本次比赛作品进行纸质照片5R投稿。作品形式不限,风格不限,提倡创新,是2012年以来所拍摄的作品。选送作品幅数不限,作品(照片背面)标明主题、姓名(实名)、手机号码、邮编。
(二)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,不能改变原始影像,仅可做色彩、色调、亮度、反差的适当调整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,组照在4幅以内,按一幅计。
(三)所有参赛作品获奖后在平远家园网、平远摄影网等网站进行公示(布)。
(四)获奖作品必须提供原始电子版,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5MB以上,逾期不提供或达不到像素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项。
(五)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、展览、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、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(六)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纠纷,责任均由作者自负。
(七)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规则,所有获奖作品若不符参赛规则要求,经查实,予以取消获奖资格。三等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,其他奖项也不得超过3张。同一作者获奖项不超过6张。
(八)参赛作品寄送至
1、平远县文联,地址: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高新二巷;
2、缘分照相店,地址:平远县老平中侧;
3、泗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,地址:平远县泗水镇圩镇。
4、梅州市梅江二路72号港角数码冲印中心;
5、梅州市客都新村B区6栋岭东摄影城;
6、梅州市江北仲元东路20—1号佳丽相店。
(九)收稿截止时间:
2014年8月15日
八、奖项设置:
一等奖1名,奖金3000元,
二等奖2名,奖金2000元,
三等奖3名,奖金1000元,
优秀奖30名,奖金300元,
入选奖70名,奖金100元。
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。
平远县泗水镇人民政府
2014年4月30日
——制作单位平远县旅游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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